衡阳县职业中专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严格和完善学校的考勤工作,不断加强学校纪律观念,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实现学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此,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
1、按照作息时间安排,每天上午教学人员须准点到达工作岗位,有课的响头点时须站在本教室门外等待上课,职员须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教学人员第六节课后下班,职员第七节课后下班。
2、根据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每天早晨,值班的行政人员和相关处室职员,辅导早自习的科任教师及班主任须准点到达相关的工作地点,组织学生早起、早锻、早读和早扫。
3、每天晚上值班的行政人员和相关处室职员,辅导晚自习的科任教师及班主任,须准点到达工作地点,组织校园清场、晚读唱、晚自习和晚睡。
二、实行坐班制
上班时间,全校教职工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街买菜吃饭、打牌下棋、校内串岗、校外闲逛等,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外出,须向相关领导请假,全天坐班时间确定为教学人员1至6节,职员1至7节。
三、考勤方式
1、教师的考勤,教务处负责人把关,教务员登记。
2、职员工人的考勤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把关,考勤员登记。
3、行政人员的考勤由校长(校长不在校则由书记)把关,办公室登记。
4、集会考勤。①全校例会(每周星期一第七节)由办公室负责人考勤登记;②教研例会由教务处负责人考勤登记;③分组开会由各处室指定人员考勤登记。
5、临时性会议由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考勤登记。
四、考勤公布方式
1、一周一公布。各项考勤在全校例会上由会议主持人公布。
2、一期一汇总。每一学期末,学校将各人出勤情况逐一汇总,并在期末总结时公布。
五、请假办法
1、全校教职工要尽量在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时间一般不要请假。
2、对于病假事假须完善请假手续,凡请假都要出具书面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处室负责人审批,二天以内由主管的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校长审批,对于长休病假,按人事制度办理,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后,做好有关工作的移交,将请假手续交学校办公室。
遇有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亲自到校请假的,可先用电话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书面手续。
3、请长期病假的工资发放,按上级有关政策精神执行。
六、奖惩措施
1、每学期出满勤的教职工在评优、晋级、聘任等方面优先考虑,缺勤教职工在年度考核、晋级、评优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教职工全年事假不能超过10节(10节以上开始扣款),婚、丧、产假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所有超过的假按5元/节扣款,满一天的则扣除当天工资。
3、全校例会请假扣10元/次,旷会扣20元/次。
4、教研例会奖5元/次。
5、缺课一节扣款50元,缺坐班一节扣款25元。上课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堂)5分钟内扣款10元/次、5-10分钟扣款20元/次、10-20分钟扣款30元/次、20-30分钟扣40元/次、30分钟以上视同缺课。对早晚自习和坐班的考勤按上课的扣款标准一半执行。
6、有关婚假、产假、病假和丧假的时间限定按上级文件执行,有关长休病假按蒸办通[2014]10号精神执行。未办请假手续或未被批准的,则一律作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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