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教案的规定


  、电子教案中要有如下构成要素:教学内容(或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法设计)、教学过程、课堂练习、板书设计、教学反思等。如只是教材内容的数字化视为不合格教案。
2、电子教案不能直接从网上复制,在学校检查和职称评定时,必须打开网络进行比对,直接照搬网上电子教案视为不合格教案,不计教案津贴。
3、电子教案可参考、借鉴网上教学资源、但要特别注意网上电子教案的开课计划与我校的开课计划的不同,要特别注意网上电子教案的教学要求与对口高考的考纲要求的不同,在整合、借鉴电子教案时,要按我校的教学计划及对口高考的考纲要求进行修改,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电子教案的教学容量、教学内容及课时计划明显与我校的开课计划、考纲要求不相吻合,则视为不合格教案。
4、电子教案一定要有教师的个性特色,在编写电子教案时所引用的案例要为本校学生身边发生的事例。教师要结合学校、所教班级实际,创造性在编写电子教案,以期在某方面形成特色。
衡阳县职业中专教务处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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