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职业中专辅导员制度


  辅导员是教育工作者,工作重在个体学生的“辅”与“导”,是学生人生规划的设计师,健康成长的心理师,良好行为的引导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管理能力,加大控流保学力度,培养班主任后备力量,形成学校德育工作齐抓共管局面,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和我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建立辅导员制度。校务委员、教师和学生管理岗位人员,必须担任辅导员(被辅导学生为全校每期平均学生数),承担起教书育人的职责,形成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的格局。
一、辅导员的条件
1、校务委员、科任教师、学生管理岗位的职员。
2、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3、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辅导员的主要工作任务
使学生适应中职学习和就业发展,确定中职生的发展方向(升学还是就业),为被辅导学生的社会性发展提供帮助。
1、人生目标辅导:明确升学的努力方向,规划就业应备的基础。
2、为人处事辅导:对照日常行为规范,提升处世做人的素质。
3、学习辅导:指导学习方法和参加兴趣小组活动,补习短科。
4、交通安全辅导:教育遵守交通规则,重点警示交通隐患。
5、法制辅导:强化法制观念,学习基本法律,做到依法行事。
6、心理辅导:了解学生成长背景,交心通气,观言察行,有的放矢予以引导,纠正偏差心理。
7、劳动卫生辅导: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指导学生搞好劳动。
三、辅导员权利
1、有协助班主任选拔班委成员和建议罢免班委成员的权利。
2、有向班主任就班级评优、评奖等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3、有对班级违纪同学批评教育和提出处理意见的权利。
4、有就班级中存在的问题向班主任或相关领导反映的权利。
5、有列席班主任工作会议的权利,并对有关班主任工作的决议有知情权和提出自己意见的权利。
6、有参加学校组织的班主任培训的权利。
四、辅导员义务
1、有了解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参加班主任培训的义务。
2、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全面了解,不厌其烦,积极进取。
3、要与班主任就班级工作和班级中存在的问题经常进行交流。
4、应与班主任和其他辅导员加强工作交流,汲取先进经验。
5、应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6、应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以健康向上的精神影响被辅导学生。
7、学期结束时,上交一份个人工作总结和一份对被辅导学生开展工作的记录以备考核和存档。
五、辅导员职责
1、抓好辅导学生的思想建设。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疏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学校、热爱专业、热爱班级;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生命安全意识;培养学生的时间观念和纪律观念,促使他们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抓好辅导学生的学风建设。了解、掌握他们的学习情况,教育学生努力学好技术,完成作业,完成学业,培育“励志、惜时、好学、强技”的学风;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兴趣。
3、协助班主任做好辅导学生的常规管理。帮助辅导学生确定人生目标;明确学校、班级常规管理制度;训练并提高学生的自律、自理、自治、自立能力;督促学生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劳动卫生,参予处理学生的偶发事件;负责妥善保管学生的贵重物品或现金,并做好记录;照顾学生生病就诊事宜;负责学生不在校或不在课堂的追踪寻访,常与家长联系,处理一切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日常事务。
4、抓好被辅导学生的控流保学工作,让其圆满完成学业。
六、辅导员的管理与考核
1、学校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培训,提高辅导员整体工作水平,实现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
2、学校每学期对辅导员进行一次考核,采取个人总结、师生评议、综合考核的办法。考核满分100分,其中自我评价10分,正、副班主任评价各5分,学生评议30分,辅导笔记20分,辅导效果30分。
3、辅导笔记重点查看辅导员与被辅导学生的如下谈话内容:
①了解并记录学生家庭情况:家庭地址、父母姓名及电话、经济来源及收入、人口总数、家庭成员就学就业现状等。
②规划人生目标:如升学,了解记录目标是专科还是本科,长科与短科情况,相关学科辅导,学习方法指导等;如就业,了解记录行业意向,就业区域,工资期望;如是其他人生目标,可深入交谈,进行适当引导。
③兴趣特长:挖掘潜能,适度激发参与竞赛,指导相关活动。
④纪律教育:了解并记录重大违纪情况及性质并参与解决;了解并记录缺课、缺操、迟到、早退、课堂经常瞌睡、玩手机、损坏卫生等较轻违纪行为,并进行教育辅导,督促逐步改善。
⑤其它方面的辅导记录。
4、辅导员认真负责,勤恳工作,如果考核计满分则按每生每期发放辅导奖50元(即0.5元/分)。
5、辅导员为被辅导学生教育的第一管理责任人。被辅导学生发生打架、敲诈、爬围墙、包夜上网、抽烟等违纪违纪现象则扣辅导奖5元/人次,被辅导学生因违纪受行政处分则扣辅导奖20元/人次,被辅导学生因违纪被学校开除或非正常流失则扣辅导奖30元/人次。被辅导学生出现违纪、生病、受伤等异常状况时,辅导员被通知时电话关机或不到现场处理则扣辅导奖10元/人次。
衡阳县职业中专
20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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